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再生骨料及水泥预制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再生骨料及水泥预制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传真:******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700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万元于利辛县巩店镇肖寨村新建“再生骨料及水泥预制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厂房占地13亩,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其中包括生产厂房、仓库及辅助用房;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机、破碎机、洗沙机、输送机、制砖机、模具、水泥筒仓等其他生产辅助设备;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公用辅助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三格化粪池15000个,水泥砖15万块、井管12000个、水稳料2.5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再生骨料及机制砂生产线破碎、筛分、制砂粉尘/DA001 |
颗粒物 |
对破碎、筛分设置集气罩密闭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浓度要求 |
水稳料生产线上料、搅拌粉尘/DA002 |
颗粒物 |
上料口设置集气罩密闭收集+搅拌机出气口设置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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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预制件及水泥砖生产线上料、搅拌粉尘/DA003 |
颗粒物 |
上料口设置集气罩密闭收集+搅拌机出气口设置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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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筒仓粉尘 |
颗粒物 |
筒仓顶部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 |
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要求1455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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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扬尘 |
颗粒物 |
运输车辆必须装平斗、不出厢并采用篷布紧密遮盖,运输车辆卸料时旁边设置洒水车对原料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出经清洗平台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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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输粉尘 |
颗粒物 |
及时清扫路面,定期对运输通道洒水抑尘;厂区大门口设车辆清洗区清洗车辆轮胎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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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扬尘 |
颗粒物 |
原料区和成品区密闭,设置雾化喷头,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区进行喷淋雾化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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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无组织 |
颗粒物 |
车间、输送带密闭,车间内安装喷淋雾化装置和雾炮机、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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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cr、BOD5、NH3、SS |
化粪池 |
用于自家农田施肥,不外排 |
汽车清洗废水 |
SS |
沉淀池 |
循环使用,不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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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砂废水 |
SS |
三级沉淀池 |
循环使用,不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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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雨水 |
CODcr、SS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洗砂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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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生产车间 |
Leq(A) |
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加强管理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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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有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品回用破碎后回用;生产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沉淀池沉渣厂区集中收集后制砖,废脱模剂桶、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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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采取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外加剂储罐作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间、化粪池、沉淀池作为一般防渗区 |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大气、地表水现状良好;在优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本项目废水、废气和噪声可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本建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有限公司再生骨料及水泥预制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