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块加气砖及 1.8 亿块烧结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 10 万块加气砖及 1.8 亿块烧结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利辛县胡集镇新矿社区板集矿东侧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传真:******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700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在原址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将原有隧道窑及部分辅助车间拆除,保留原料仓库及陈化库,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新建旋转窑一座,新建辅助车间及原料仓库,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配套设置旋转窑煤矸石烧结生产线一条,配套设置给料机、破碎机、滚筒筛、球磨机、搅拌机、切坯机、自动码坯机、输送带等生产设备;新增加气砖生产线一条,配套设置蒸压釜、分步式水平切割机、浇注搅拌机、螺旋输送机、颚式破碎机、码砖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完善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项目改建后,产年1.8亿块烧结砖,新增年产10万块加气砖。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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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DA001/ 原料制备破碎、筛分、搅拌废气 |
颗粒物 |
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保持微负压,收集效率90%,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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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2/旋转窑废气 |
颗粒物、SO2、NOx、HF |
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经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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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 |
装卸扬尘 |
颗粒物 |
运输车辆必须装平斗、不出厢并采用篷布紧密遮盖,运输车辆卸料时旁边设置洒水车对原料进行洒水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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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扬尘 |
颗粒物 |
原料区和成品区密闭,设置雾化喷头,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区进行喷雾降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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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破碎、筛分、搅拌无组织粉尘 |
颗粒物 |
车间密闭,车间内安装喷雾装置洒水抑尘,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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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呼吸 |
颗粒物 |
自带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车间密闭,车间内安装喷雾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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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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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厂界 |
dB(A) |
隔音、减震以及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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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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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废物沉淀池沉渣、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线,砖坯、废砖破碎后回用;废包装袋、脱硫渣外售;新建危废间,用于废润滑油及油桶等暂存,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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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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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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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建立环保处理装置巡查制度,委派专人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避免因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加强员工环保意识。 |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年产10万块加气砖及1.8亿块烧结砖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严格执行环保环境保护措施督察清单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块加气砖及 1.8 亿块烧结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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