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GY2025CG011
二、项目名称:
******管理局2025年食品及工业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一标包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3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肆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管理局2025年食品及工业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第一标包 ******管理局2025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采购,包含涡阳县2025年食品抽检计划155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1050批次,机动抽检组数600批次。 服务要求:均衡抽检,第一标包:第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数的25%,第二季度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5%、第三季度完成85%、10月底完成2024年度抽检任务组数。(600组机动抽检不包含在内)。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衢州、胡祥、吴秀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158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7日
3.开标日期:2025年2月19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业绩:①亳州******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服务项目(1包)(2023年3月21日)
6.信誉:无
7.项目负责人:杨頔,正高级工程师(食品科学与工程),编号:A******2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3月4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局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建设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向西60米
联系方式:陈朦朦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张宇 055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 话:0558-******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