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管理局广告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1、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涉及的服务资质内容。
原公告内容:服务资质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运维资质的,得3分。最多得6分,没有得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服务资质及电子证据固证
投标人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有相关有效期内证书证明,满足要求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相关有效期内证书证明,满足要求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书或具备司法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互联网电子证据的固证文书,满足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更正内容:2、报名及评审安排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于202******管理局广告科(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于202******管理局广告科(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管理局广告科 田晓亭
电 话: 0558—******
******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