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承担******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项目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生活垃圾掺烧一般固废(含污泥),其余均不发生变动,主要依托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场所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用地面积46666.80m2。原有处理规模为1000t/d不变,对现有的入炉可燃燃料比例进行调整,掺烧一般固废比例为25.93%。本项目所需生产车间,办公楼利用现有,内设2台5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2×46t/h余热锅炉+2×10MW凝汽式汽轮机+2×10MW发电组,并同步配备烟气净化系统等环保治理措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孙集镇栗寨孜村
联系人:吴斌
电话:******
邮箱:******7@q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单位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电话:******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