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6
一、项目名称:
******公安局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公安局相关信息化项目(含涉密信息化项目)采购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信息化项目相关工作,编制项目预算明细表或信息化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提供具体项目的立项、评审、报价、实施及验收等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采购人信息化现状及项目申报情况开展现场勘察调研,编制项目预算明细表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项目立项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报告表、绩效目标申报表等)。
2.编制详细的项目设计方案或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实现方案、项目估算明细、系统总体框架、网络拓扑结构、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施工图等,最终按具体项目需求提供),可直接供项目评审、论证、采购、项目建设实施等使用。
3. 协助我局根据信息化项目设计方案或建设方案及其批复、审核意见等,编制项目报价采购方案。
4.协助我局与相关信息化项目中标单位确认施工技术总体要求,或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等评审。
5.对信息化项目提出技术评价,为我局开展项目验收提供参考;协助我局制定项目运维标准及要求或编制项目采购绩效评价报告等。
(二)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1严格按照国家、安徽省和亳州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开展设计咨询服务。
******公安局授权范围、从严约束服务工作内容。
1.3按照服务工作程序,“独立、公正、公平”的处理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工作的一切事务。
1.4自觉接受市局及其它与项目有关的主管部门的监督,认真履行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的各项义务,妥善处理各方意见,做好有关设计服务工作。
1.5做好项目施工、验收等工作的伴随服务,保证项目的有关服务工作善始善终。
1.6要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局有关保密要求,开展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1.7如因上级政策调整,与此次采购服务内容相违背,则按照新的文件政策执行。
2. 工作要求
************公安局同意,不得泄露与所负责具体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
******公安局实际情况开展咨询设计服务,信息化项目设计方案、建设方案及采购方案等要实用、可实施,符合市局工作需求。
2.3成交供应商要确保在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中所用的技术方案及其设备等要合理、可靠、安全、经济,同时要根据科技发展方向,确保项目建成后所用技术不落后或具有一定先进性。
2.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为项目配备咨询设计工作需要的人员以及项目专用电脑和U盘等办公设备。为保障咨询设计工作正常开展,由此产生的办公经费、资料费、场地租用费、设备费和交通费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5服务过程中产出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文件、材******公安局所有。
2.6对于涉密项目,成交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安局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同时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服务人员要求
******公安局信息化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6人(团队负责人1人,驻点技术负责人1人,团队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不低于2名。
******公安局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要求成交供应商适当调整、增加同等水平的技术人员配备数量,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做出响应,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3接受具体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委托后,成交供应商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安排设计人员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开展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人员“独立、公正、公平”地开展工作。
************公安局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后的项目人员资质及项目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
3.5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安工作有关保密制度,接受我局相关审查,并签订保密协议。
4.其他要求
4.1按照服务合同或具体项目委托协议,成交供应商无任何正当理由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成交供应商应按委托协议总价款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合同。
4.2 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其服务人员在设计咨询服务期间,发生交通、意外等事故或造成采购人设备、系统损坏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项目费率及报价方式
(一)服务费率
序号 |
项目合同金额 |
服务费率 |
备注 |
1 |
<200万元 |
2.8% |
1、各供应商报服务费率总折扣。 2、成交费率按2家成交供应商中的最高折扣*服务费率上限作为设计咨询服务结算费率。 |
2 |
≥200万,<500万元 |
2.4% |
|
3 |
≥500万,<1000万元 |
1.8% |
|
4 |
≥1000万 |
1.2% |
全年信息化项目(含涉密信息化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超出30万元按29.9万元结算。
(二)报价方式及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服务费率折扣。报价包含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资料费、人员薪酬、差旅费和税金等)。成交供应商报价时的费率折扣为项目服务结算的依据,在服务合同履行期间保持有效,且不予调整,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要求增加费用。
2.报价人报价时只需填报设计咨询服务费率总折扣,不得报具体设计服务金额,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评标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电子档或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予以解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该解释文件交由评审组评审,若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组成员认为其报价合理,则该报价有效,否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项目服务时限及份额分配: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采购人原则上按照年度信息化项目投资总额的占比安排成交供应商承接相应项目的设计任务(第一成交供应商占比不低于50%,第二成交供应商占比不低于30%),但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具体项目服务情况进行后续设计委托量的调整。
六、项目结算费率及付款方式
******公安局根据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费按照两个成交供应商报价中最高费率折扣为此次设计咨询服务结算费率。
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设计咨询服务合同。针对每个具体项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设计咨询委托协议,合同******公安局科信办评审并完成项目验收后,采购人按合同价一次性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
3.如根据合同或具体项目委托协议约定成交供应商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责任,则具体项目采购人有权从任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报价人资格条件;
2.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报价人和报价代理机构;
3.报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系统咨询);
******公安局及市报价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5月2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报价期间报价人如需勘探现场和答疑,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请潜在报价人根据项目要求的服务内容按时进行报价,其中报价中每个等级的服务费率不得高于相应等级的服务费率上限,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
3.报价格式: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格式参考本项目询价文件、服务要求、综合评审办法等进行制作。报价文件须提供1正1副,报价文件须装订、胶装等,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卫警官(收),电话:0558-******。
九、供应商的确定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指报价文件满足询价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得分次高的为第二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在30日历日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按照评分从高至低选择顺延至下一报价人,不满足采购内容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并列入黑名单。
******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根据项目评审结果评定,具体评审方法见附件。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 0558-****** ******
项目咨询人:刘警官 ******
十一、采购文件解释权
******公安局所有。
附件:1. 评审、计分办法及要求
2. 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