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惠民菜篮子”工作有效运营,健全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发挥“惠民菜篮子”门店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作用,拟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惠民菜篮子”门店。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1月5日
二、申请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社会信用良好,正常运营满一年;
2.在市区范围内经营,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惠民菜篮子”专营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3.经营范围包括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以蔬菜类为主),商品质量符合国家和省质量安全标准;
4.具有方便管理部门查询的电子销售设备、电子监控设备及电子销售数据;
5.优先考虑大型连锁超市开办的平价直销区和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开办的社区平价直销店;
6.严格履行稳价任务,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
三、申报资料
1.《亳州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农副产品采购合同或协议;
4.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办理申办业务委托书。
四、认定流程
1.初审。市发展改革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调查,确定初选单位。
2.认定。市发展改革委通过政务网对初选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予以认定。
五、其他事项
经认定的“惠民菜篮子”门店,需签订经营承诺书,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惠民菜篮子”门店参加活动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运行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六、申报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588号,市行政中心5006室。
联系人:姬雯,联系电话:******
附件:1.亳州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表
2.亳州市“惠民菜篮子”经营承诺书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亳州市“惠民菜篮子”门店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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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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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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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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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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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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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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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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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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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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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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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副产品经营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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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以下相应选项前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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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来源 |
□自有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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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种类 |
□粮食 □食用油 □肉 □禽蛋 □蔬菜 £水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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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菜篮子”门店类型 |
£农副产品平价直供销售点 □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 £农副产品平价摊位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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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货渠道 |
□生产基地 □批发市场 □合作组织 □配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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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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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亳州市“惠民菜篮子”经营承诺书
现就本企业参加亳州市惠民菜篮子作出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惠民销售的蔬菜价格降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降价5%以上。
三、对于经营的农副产品,努力实现产销对接或者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四、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经营农副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质量安全规定。
五、自觉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抵制不正当价格行为。履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监测任务。
六、保证惠民菜篮子执行期间的量价真实,不弄虚作假。
七、积极履行公示义务,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亳州市惠民菜篮子专区”宣传标识,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指导和督促,自觉接受考核。
门店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