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后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行为以及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促进我市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制度,提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现就《关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工程类)审查的规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及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设计院规划技术服务科(光明路133号)
(二)电子邮件:******
(三)传真:******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管理的规定》
2、《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工程类)审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