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700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开发区,在原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新增废旧塑料磨粉生产线。主要购置分拣机、清洗装置、破碎机、磨粉机等设备,建设废旧塑料磨粉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后新增年产20000吨塑料PVC粉的生产能力。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浓度要求 |
无组织废气 |
NH3 |
通过加强密闭及时清运污泥,减少污泥在厂区停留时间,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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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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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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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 |
经厂区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不外排 |
BOD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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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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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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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水、清洗废水 |
COD |
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生产线,不外排。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SBR+二沉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洗涤用水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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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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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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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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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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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优化布局、定期维修 |
厂界噪声西侧、南侧临近交通干线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侧、北侧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厂区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
分拣废料 |
碎石、砂粒杂物收集后交由建筑单位作为路基建材使用,PE塑料、PP塑料、金属等杂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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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包装材料 |
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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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粉尘 |
经企业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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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 |
收集在污泥暂存间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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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机油 |
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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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机油桶 |
本项目采用本报告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件:《******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吨塑料 PVC 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