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开展了2024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累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5人次,发放救助金0.82万元,并将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统一上传至全国流浪救助寻亲系统。通过开展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权益,发挥了社会救助的强大力量。经我单位自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得分为5分。
二、主要做法
健全完善救助保护网络。******街道、社区三级救助网络,救助站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建立了救助管理工作街面巡查协同机制,形成救助合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
规范受助人员在站服务管理。开展全员轮训,对新印发的救助工作规程、送医诊治规程、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的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结合救助事例讲解分析处置方法,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救助业务知识,提升站内照料服务水平。
加强街面巡查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以农贸市场、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区域为重点,进行精准化主动巡查救助。对流浪******医院治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大综合救助工作力度。一是以区民政部门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公安、城管、卫生、劳动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残联组织)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城市综合管理有机结合,依法救助,有情操作。二是救助站及时接受主动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市民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并对其实施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综合救助工作力度。
加强地方性救助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行依法救助,建立和完善政府救助政策法规体系,及时修订不适宜现有政策法规。二是加大社会救助工作法规体系建设,要强化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财政投入方面的主体地位,建立全社会共同投入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救助中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法规体系建设,目前,对救助工作的监督主要是民政部门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缺乏法律监督、社会监督,使得政府救助、社会救助的标准和措施难以及时得到社会知晓。